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教会教义纲要 #33

BE33.我们说三位

BE33.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《亚他那修信经》,是因为当中“位格”(或“身位”,Persons)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,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,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:父一位,子一位,圣灵亦一位。然后说:父是上帝,是主;子是上帝,是主;圣灵亦是上帝,是主。尤其还加上这些话:依基督真道、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、均为主;依大公教,我等亦不得谓(原文是:被禁止说)上帝有三、亦不得谓主有三。这些话意味着:依基督真道,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,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,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;这样,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,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。尽管如此,若将《亚他那修信经》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——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(参阅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》Lord.55-61),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。

最后的审判(续) #34

34.死后,人一样是

34.死后,人一样是一个人,尽管他不为肉眼所见,这一点从亚伯拉罕、基甸、但以理和其他先知看见的天使,或在主的坟墓里看见的天使,以及后来约翰多次看见的天使,如启示录所描述的那样,尤其从主自己明显看出来。主通过摸和吃向门徒表明,祂是一个人,然而能从他们眼前消失。他们之所以看见祂,是因为那时,他们的灵眼开了;一旦灵眼打开,灵界中的事物就和自然界中的事物一样清晰可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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